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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被曝用公款配置休息室? 是防微杜渐并非小题大做

来源:大河舆情     发表时间:2023-04-21

4月10日晚,一则来自湖北省黄冈市新视点网发布的网络爆料视频显示,黄冈市团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陈莉,给自己配了一间休息室(单间),床、冰箱、电视等设施公费报销;给办公室员工也配了休息室,但内部设施简陋,床是上下铺。

新视点网发布的视频显示,团风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旁有一排平房,平房里有多个房间,其中一间房间内有床、衣柜、电视、桌子等设施,另外的房间内设施简陋、床是上下铺。视频还配发文字:黄冈一局长公款打造午休房,全房定制品牌家具,一套床上用品近7000元。

针对上述视频,4月10日晚,陈莉向相关人士介绍,她的家不在团风,在黄冈市黄州区。政务中心工作忙,她经常加班,有时候晚上也睡办公室沙发。基于此,她决定将单位“保安房”改成宿舍,她住单间,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住两旁,睡上下铺。单间内的床上用品是她自带的,冰箱是食堂搬过来的,衣柜、桌子、电视是办公室工作人员给她配的。该局分管纪检工作的副局长对此事并没提出反对意见。

针对此事,湖北省多位纪委人士称,中央八项规定第八条规定,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床上用品究竟是谁的?房间内设施价格多少?需进一步查清。

团风县网信办相关负责人称,已注意到新视点网发布的视频,还在进一步核查。待情况查清,会发布通报。

有网友表示,陈莉作为正科级干部,给自己配备30平方米的单间休息室,而且设施所花费用,是以“房屋修缮”“办公用品”为名在该局财务室报销,的确违规。也有网友表示,一个单位的一把手,天天加班住单位,既然单位有空房间,家又住的得远,况且给员工配的也有休息室,没有员工会想和领导同住一间屋,可以理解。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2014年发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第十一条中规定:“各级党政机关领导人员办公室可在规定的办公室使用面积范围内配备休息室。”由此可见,陈莉可以配置休息室,但前提是要符合相应的办公用房标准,而休息室面积也要计入办公用房面积。

据了解,陈莉作为县一级的局长,一般为正科级,按照《标准》中的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应该不能超过18平方米,而这个休息室却有30平方米,显然属于超标。而陈莉此前“因为家离得远又经常加班住单位,才将‘保安房’改造成休息室”的说法,也站不住脚。

对此,光明网发文指出,规范公职人员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一直以来就是狠抓八项规定落实的一个重要方面。眼下,是时候经由纪检部门的严肃调查来给出一个权威结论了。当然,若该单位员工确实需要休息空间,也应该得到合理满足。但前提,是要通过合乎程序和规定的方式。

潮新闻刊文称,抓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领导干部必须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严守公权和私域的边界。“经常加班”“离家太远”都不是公权私用的理由。哪怕30平方米的小小空间,也要防微杜渐,不可任性。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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