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蹲地用餐罚20元?移风易俗不能“一罚了之”

来源:大河舆情     发表时间:2023-11-21

近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一份加盖了村委会公章的文件在网上流传并引发热议。这份文件名为《新农村美丽乡村行动人居环境罚款标准》,其中有规定“被子未叠放罚款10元、碗筷不洗罚款10元、蹲地用餐罚款20元”,等等。

这份“罚款标准”中,检查地点涉及厨房、卫生间、客厅、卧室、院坝、入户路等室内外多个场合,列举了14种“脏乱差”的行为并明确了具体的罚款标准,罚款金额3元至20元不等。而且,如果违反规定,并且被罚款后还不整改,若再次被查到,会加倍罚款。

对此,有网民直言不讳地指出,蹲在地上吃饭,不应该算是违规行为。就算是这一举动不够雅观,也不至于到需要被罚款的地步。当地发布的“标准文件”,有乱罚款、乱治理之嫌。

面对外界质疑,普格县委宣传部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当地的确在进行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但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这种罚款标准宣传部也不知情,应该咨询县文明办”。而按照此前凉山州发布的《关于治理蹲地用餐深化移风易俗的通知》的规定,当地确实将治理蹲地用餐现象视为移风易俗的举措。

对此,中国青年网发文表示,基层治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绝不是靠几个文件、几项规定就能做好的,遇到问题,也不是靠罚款或者加倍处罚就能解决的。尤其是对于少数民族聚集、经济水平较为落后的地区,更应该细化管理方案,谨慎处理基层社会问题。

对于移风易俗等方面的问题,相关部门更应该做好社会调研,全面、充分了解民众的真实心声,经过慎重考虑之后,才能进行科学决策,发布相应文件。

光明网也发表评论文章认为,毋庸讳言,在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需要移风易俗,但移风易俗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的是润物无声地引导,不应该寄希望于行政命令“大刀一挥”,就立刻杜绝了种种陋习。从某种意义上说,越是边远乡村,越需要强化法治观念,因为任性罚款罚不出美丽乡村,依法行事才是文明新风。(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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