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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回应卡友呼声,凸显两会民生关切 | 新京报社论

来源:新京报评论     发表时间: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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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载货物的货车。图/新华社

货车轻微超载,在高速上可被免予处罚;下高速后驶上普通公路,则可能面临卸载、罚款、扣分等治超处罚。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广元市市长董里将卡友们这一呼声带上全国两会,并建议从国家层面调整相关行政执法政策规定。

事情源于两份文件。2017年11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文规定,超限超载在规定标准1吨以内的,予以提示警告后放行;2019年12月,交通运输部发文规定,对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车,称重检测结果不大于认定标准105%的,暂按未超限超载处理。

善意的政策在执行中却出现“打架”情形。董里举例说,按照〔2019〕117号文,限载49吨的车辆,按照超载5%计算,在高速上最大可载重51.45吨。然而,按照〔2017〕173号文规定,超载1吨以上、但不足5%的货车从高速进入普通公路时,却被按照“超限超载1吨以上”规定给予处罚。

两项执行多年的政策,因执法尺度不一,一直困扰着全国一千多万卡友。直到董里去年10月通过座谈了解到这一痛点,并带上今年全国两会,建议统一执行标准,均按5%执行。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参加四川代表团审议时获悉此事后,当晚交通运输部一位负责人就给董里打电话了解问题,探讨解决办法。

及时回应卡友呼声,“民之关切”就该快字当头。从货车司机们呼吁,到人大代表建议,再到主管部门回应,首尾相接,一气呵成,此事进入全国两会议事日程,无疑进入了解决处理的“快车道”。

“一个1吨以内,一个5%以内”,高速公路上的政策善意,却在普通公路上被抵消。这些年来,货运司机每每在超载与治超的政策博弈中挣扎,不仅受困于不同时期政策的不同尺度,也经常遭遇执法的区域差异等。

显然,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卡友们的切身利益,让国家意志难以惠泽每一位卡友,同时也客观推高了物流成本。

也因此,若真如董里代表建议那样,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都执行超载5%内的免罚标准,对于上千万卡友、对于庞大的公路物流规模而言,无疑是件大好事。

而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从政策层面需要做到政令畅通、政令一致。有关部门应根据时势变化及时清理相关政策,务求不出现相互抵牾的情形,避免为基层的罚款冲动提供依据。否则,不仅会给基层执行带来混乱,也必然会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不必讳言,处罚超限超载行为,是为了维护正常物流运输秩序,但不能以罚代管,更不能让末端的卡友们承担了所有。该减负的一定要减负,多一些慎罚,才能激发内生动力,增强经济发展的确定性。

据披露,交通运输部已明确今年要进一步清理、精简交通运输领域各项涉企收费。若能在精简罚款问题上有积极作为,将进一步改善物流业发展环境。

当前,我国物流业发展迅速,社会物流成本水平稳步下降。世界银行发布的《2023年全球物流绩效指数报告》中,我国物流绩效综合排名由2018年的26位升至20位,保持了稳步上升的趋势。

但也应看到,好的发展态势更需要好的政策环境,必须进一步打通政策堵点,消除政策盲点,切实扭转一些地方、一些部门纠结于罚款收入的做法,让货运好政策惠及更多卡友。

而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还应从社会经济运行角度正视当下公路运输存在的阻塞、不同优惠政策间的龃龉等问题。从政府自身建设做起,拿出具体可行的办法,让好政策的活水浇到大大小小经营主体的根上。

事实上,只有不断解决掉诸如“1吨”“5%”这样的“小事”,才能以高效能的物流服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而这样的“小事”成为全国两会议题,不仅表明民生无小事,更体现了“中国之治”惠民生、纾民困、解民忧的责任担当。(新京报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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