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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变成“绿化带”?别让“不实辟谣”损害警方公信

来源:海运仓内参     发表时间:2019-09-24

9月15日晚间,广东汕头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行驶到警方检查点时,突然逃避检查、掉头逆行,没过多久便倒地导致车上二人受伤。按常理说,这样一起交通事故,并没有什么理由得到特别广泛的社会关注,然而,当地警方在事件中不恰当的做法,却让这起交通事故成了一场事关警方公信力与执法责任的“罗生门”,在网上激起了强烈的批评声浪。

最早引发争议的,是这起事故发生后的一段现场视频。该段视频显示,在摩托车倒地的现场,不合常理地出现了一辆共享单车,与涉事摩托车交叠在了一起。很快,这段视频就引发了部分网友对事故成因的猜测与质疑。然而,就在人们期待警方给出令人信服的结论以平息质疑的时候,当天深夜,汕头警方竟然发布了一则漏洞极其明显的官方通报,声称摩托车是因为撞上了“绿化带”才发生事故。很快,汕头警方这种经不起推敲的说法就激起了众怒,这起事件也因此迅速扩大、发酵,发展成了一场不折不扣的“公信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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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片质疑声中,9月16日下午,汕头警方终于在一份“警情续报”中承认了警方人员在这起事故中的责任。这份续报完全推翻了此前“撞上绿化带”的结论,认定这起事故系涉事辅警陈某为阻拦该摩托车逃跑,将路边的共享单车推出所致。这个调查结果的出炉,一方面意味着当事辅警因为其不当行为,需要对这起严重的事故承担直接责任,另一方面也坐实了此前的官方通报存在重大事实性错误的问题。

两个问题交叠在一起,使得汕头警方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承担了巨大的舆论压力。在某种意义上,这也算是一个当地警方应得的教训。面对这样的教训,警方不仅要以诚恳的态度切实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令相关责任人为其不当举措付出代价,也要从事件当中痛定思痛,深刻反思,避免在未来令类似的错误重演。

从时间顺序上看,警方在这起事件中犯下的第一个错误,自然是涉事辅警为阻拦摩托车逃离现场“推出”共享单车的做法。对于机动车驾驶人驾车逃跑的情况,《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七十三条作出了明确规定。相关条文专门提到:“堵截车辆应采取设置交通设施、利用交通信号灯控制所拦截车辆前方车辆停车等非直接拦截方式”,并对“站在车辆前面强行拦截”等做法作出了明文禁止。涉事辅警将路边的共享单车“创造性”地用于拦截逃跑车辆的做法,显然不可能得到相关规范的认可,因此,即便当事摩托车驾驶员存在逆行、不佩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在先,警方对事故的发生也难辞其咎。

然而,倘若说起当地警方在这起事件中表现最令人不满的地方,还是要属其让“绿化带”背锅的行为。警方在一开始的官方通报中给出与事实有重大背离的错误说法,无疑造成了十分负面的影响。仅仅过了不到一天,“撞上绿化带”的说法就被续报推翻,意味着这个说法只要稍加调查就能戳穿,在这种情况下,当地警方急于推出这一结论,否认公众质疑,显得非常不负责任,也正因如此,这起事件才被许多网友盖上了“不实辟谣”的标签。

一直以来,在各类案件中,警方的官方通报都是最值得公众信赖的权威信息,然而哪怕是如钢铁一般稳固的公信力,也经不起谎言的腐蚀。我们并不知道,“撞上绿化带”这种只要看过视频便不可能相信的说法,究竟是怎样在警方内部出炉的,但不论这一说法的成因是蓄意说谎还是调查未能尽责,其荒谬程度都是公众难以忍受的。在公众眼中,这样的说法就是赤裸裸的谎言与“不实辟谣”,一旦一个地方的警方留下这样的不良记录,其公信力必将受到持久的损伤。

面对这种情况,当地警方还应拿出“刀刃向内”的气魄,为其“不实辟谣”的做法认真向公众道歉,并对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只有让出自官方的“不实辟谣”绝迹,警方才能更有底气地要求公众“不信谣、不传谣”,使舆论环境得到净化。(杨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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