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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侮辱性绰号” 舆论:不放过任何形式的校园欺凌

来源:大河舆情     发表时间:2019-09-24

  (选自2018年11月21日《大河舆情》第202期)

    11月12日,广东省教育厅等13部门联合出台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校园欺凌的分类、预防、治理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该《办法》一经发布便在舆论场掀起一阵大风,登上了当天新浪微博热搜榜第二名。据大河舆情监测中心数据显示,自11月12日至11月18日,全网共收集信息53277条,其中微博是主要舆论场,共有信息42260条。从舆情关注度走势图上看,从12日《办法》发布起,舆论关注度迅速走高,13日达到顶峰,之后缓慢回落。

亮剑“侮辱性绰号”.png

  相关资料显示,包括“起侮辱性绰号”在内的语言欺凌,在校园欺凌现象中占比不容忽视。2017年5月,由南京大学社会风险与危机管理研究中心和中南大学社会风险研究中心联合发布的《中国校园欺凌调查报告》显示,语言欺凌行为发生率明显高于人际关系、身体以及网络欺凌行为,占23.3%。很多网友在微博“起侮辱性绰号属欺凌”这一热门话题下,揭开童年伤疤,控诉自己曾因语言欺凌受过的伤害。

  此次《办法》将校园欺凌的程度进行了细化。《办法》指出,对被欺凌者身体和心理造成“轻微痛苦”或者“明显伤害”的欺凌事件,分别列为“轻微”或者“恶劣”。“携带刀具等器械威胁或打被欺凌者的”“多次强脱被欺凌者衣物的”“多次强索被欺凌者财物的”等属于“恶劣”范畴的严重欺凌事件。

  值得关注的是,学校对于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在进行批评的同时给予惩戒,严重者可以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


  一、网友观点

  对于该《办法》的颁布,多数网友认为校园“言语欺凌”会留下长期影响,并对《办法》表示支持。网友“潮牌”评论:“其实很多小孩受到欺凌后只会选择隐瞒,然后留下一生的阴影。”网友“呆猫”则表示:“主要还是家长老师应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与社会观。”网友“栩先生”指出:“作为成年人,我们应该反思。在很多时候,校园霸凌都会被定义为‘闹着玩’。”对于今后,网友“杨小八”留言道:“反对校园欺凌,关注少年成长。愿所有的青春,都可以被温暖对待。”

  此外,还有部分网友虽然对该《办法》表示支持,但也提出了一些疑虑。一些网友表示,只要绰号使当事人感受到侮辱、引起了心理的不快,就属于“侮辱性绰号”。而另一些网友则担心,如果对“侮辱性”没有一个客观的程度定义,只是主观的感受,那么,对这一霸凌行为的惩治“将会变成一纸空文,或将成为教育的一场灾难”。

  另外,在校园欺凌之外,一些网友指出很多“侮辱性绰号”的出现,与老师的态度分不开。教师对“起侮辱性绰号”这种欺凌行为的不作为,甚至“亲力亲为”,助长了校园欺凌者的气焰,也加剧了语言欺凌的危害。有网民呼吁“教师不能成为反‘侮辱性绰号’的局外人”。


  二、媒体观点

  腾讯专栏《今日话题》发表文章《辱人绰号属欺凌:别拿校园里的言语暴力不当回事》指出,最近两年,一桩桩令人发指的校园欺凌案件让人明白,所谓“打打闹闹”“带血青春”并不应该是成长的必然,而是一种不正常的状态。同理,教师使用过激的刺激性语言以及同学间看似“开玩笑”的花名,很多也不是正常的状态,而是藏匿着隐性伤害。所以,不放过任何形式的校园欺凌,以最快的速度介入解决校园欺凌,“对症下药”,分级治之,这对学生和教育而言都是极其重要的。

  南方网发文称,欺凌范畴的扩大,充分体现了有关部门对治理校园欺凌的重视,以及校园欺凌治理工作正朝着更科学、更完善的方向发展。但是,即便是内容十分完备的制度,也只能从制度层面对校园欺凌起到震慑作用,以及对校园欺凌治理工作起到指导作用。震慑虽有力、指导虽有效,而力量和效果能否持久,白纸黑字能否转为实效,还取决于当事主体的自觉性是否够强。

  《新京报》亦刊文表示,治理校园欺凌,就该更严厉更细化。不是只有身体的殴打才是欺凌,精神上的伤害也是校园欺凌的一种方式。广东将“起侮辱性绰号”纳入校园欺凌的范畴,是一次积极作为,也有助于遏制隐性的欺凌。接下来,也期望后续能将其落到实处,对于一般欺凌事件,该依规处理就依规处理。

  此外,《中国青年报》认为,《办法》出台,一方面说明社会有关部门更加重视校园语言欺凌的问题,而另外一方面也暴露出,当下青少年的心理承受能力、抗打击能力、自我疗伤能力正在逐渐减弱。因此最好的预防,就是让青少年的内心变得强大。

  综合来看,舆论对于任何形式的校园暴力都是零容忍的态势,此次《办法》的出台将校园欺凌的范畴扩大,形式细化,惩处措施更加具体化,赢得舆论认可。然而解决校园欺凌问题要从观念和管理同时入手,出台管理办法固然重要,但学校与家庭的教育更是防患于未然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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