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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河南“对赌”黄河水质 生态治理“共担共享”

来源:大河舆情     发表时间:2021-05-21

“水质下降一级,河南给山东6000万;水质上升一级,山东给河南6000万。”连日来,山东、河南两毗邻省份的一则“对赌协议”,引发很多人的强势围观。

近日,河南、山东两省政府正式签署《山东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是黄河流域第一份省际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实施范围为河南省、山东省黄河干流流域(豫鲁段),其中河南省为上游区域、山东省为下游区域。根据协议,水质基本补偿方面,若水质全年均值达到Ⅲ类标准,山东省、河南省互不补偿;水质年均值在Ⅲ类基础上每改善一个水质类别,山东省给予河南省6000万元补偿资金;每恶化一个水质类别,河南省给予山东省6000万元补偿资金。实施期限为2021年至2022年,协议到期后,由两省根据补偿机制运行评估情况及国家要求另行协商后续事宜。

上下游所在省份搞“对赌”,但赌的不是“营收指标”,而是水质改善情况,意在共同推动黄河干流跨省界断面水质稳中向好,这确实刷新了很多人的认知。在网上,不少人就称其为“‘鲁’‘豫’有约”,并对这部“大戏”的结局满怀期待。

事实上,山东、河南此次“对赌”所涉的补偿,不止这6000万元。除了水质基本补偿外,还有水质变化补偿:跨省界的刘庄国控断面年度关键污染物(COD、氨氮、总磷)指数每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山东省给予河南省100万元补偿;每同比上升1个百分点,河南省给予山东省100万元补偿,该项补偿上限为4000万元,两项补偿合起来最高可达1亿元。

以1个亿作为“筹码”,倒逼跨流域生态治理加码,无疑是一记实招,尤其是具体补偿金额公布引发广泛关注,将此事从环境治理议题“带出圈”后,拿出“看得见”的治理决心,尤为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山东、河南此次“对赌”,绝非突破规则的举动,而是在制度框架下的规则化操作。这份协议,本质是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计量思路,是黄河全流域健全完善“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应有之义。

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被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流域生态保护规划也相继出台。考虑到长江、黄河生态保护都涉及大流域治理,需要跨区域协同保护,近些年来,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正从点到面渐次铺开。

如作为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的“新安江(源安徽,入浙江)”,就是安徽、浙江自2012年起以水质“约法”,共同设立环境补偿基金,这推动了治理的上下游联动,推动了新安江水质的切实改善。

不只是长江、黄河。在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保护上,北京和河北也按照“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原则,建立了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河南日报》发文指出,该协议对于豫鲁两省拓展生态领域合作,健全完善“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实现“一河清水出中原,千回百转入齐鲁”的目标奠定基础。

《新京报》发文指出,说到底,山东、河南为改善黄河水质的“对赌”,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棋局中的重要落子。鉴于此前跨省生态补偿模式的行之有效,此次“对赌”的效果亦可期,而就生态环境保护而言,类似“谈钱不伤感情”、以共治共担共享为特征的跨区域协同治理动作也多多益善。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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