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示范区人社局作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经办机构,始终把稽核工作作为保障基金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积极探索创新稽核管理模式,形成了一套有效的稽核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稽核队伍,明确稽核职责。示范区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成立稽核科,配备专业稽核人员,制定稽核工作方案和细化的稽核任务分解表,明确各级各环节的稽核职责和要求,确保稽核工作有人抓、有章可循。
二是完善数据共享,加强信息比对。示范区人社局充分利用部级社会保险云平台和省级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定期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死亡冒领、跨险种重复领取等三项指标的数据比对和异常数据的清理。同时,加强与公安、民政、司法、卫健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和协查,及时掌握死亡人员和服刑人员等信息,实现数据互通互认。
三是规范稽核流程,强化稽核措施。示范区人社局严格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和稽核工作指南,规范稽核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对于发现的疑似问题数据,及时发出稽核告知书,限期整改;对于确认的违规领取行为,及时采取暂停发放、追缴退款、责令说明等措施,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示范区人社局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稽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的,增强参保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同时,通过开展优秀案例评选、表彰奖励等活动,激励稽核人员积极主动地开展稽核工作,树立良好的形象。
通过以上措施,示范区人社局有效提高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和合理性,维护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