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这么方便,不但节省了利息,也不用为筹集十多万的过桥资金犯愁了,不动产、公积金和银行的工作人员还全程指导和帮助我们办理,让我的‘操心事’变成‘顺心事’了,给你们点个赞!” 何先生高兴地说道。
5月8日,何先生在方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成功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直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他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城支行的12万元商业住房贷款在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后,由公积金贷款资金直接结清了商业住房贷款,然后成功转为公积金贷款。这是方城县办理的首例“商转公”贷款“以贷冲贷”业务,标志着方城县“商转公”新政策正式落地、试点开展。
由于“商转公”涉及贷款质押权转移,传统方式是“先还后贷”,即对符合公积金贷款的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由借款人自筹资金提前结清商业贷款,商业银行解除抵押后借款人再重新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这种“先还后贷”的传统方式存在的“痛点”是原商业性住房贷款借款人需先行筹集资金还款后方能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不仅增加了借款人筹集资金的难度,而且费时费力。为了破解这一“痛点”问题,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动与公积金中心、商业银行探讨梳理“商转公”业务办理的条件、流程,在解决顺位抵押登记、贷款资金流转等难题后,成功办理了方城县首例“商转公”贷款“以贷冲贷”业务。“以贷冲贷”的方式不再需要借款人筹集还款资金或另外寻找抵押物,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贷款资金直接划转到原贷款的商业银行,用公积金贷款资金帮助借款人结清原商业贷款余额,由“过桥”变“直转”,大大减轻职工群众的压力,真正实现便民、利民、惠民。(方城县自然资源局 杨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