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特殊的地理和气候原因,中国自然灾害多发,素有“无灾不成年”之说。中央救灾委员会就是新中国第一个负责全国救灾工作的最高指挥机关,董必武任第一任主任。
从中央救灾委员会到如今的应急管理部,突发事件带来的各种考验从未停止,应急管理机制、机构也随之不断完善。这背后是救灾理念、应急机制等的不断调整。在这些考验、疼痛与变革中,一个更成熟、更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正在逐步完善。
1987年,联合国大会将20世纪90年代确定为“国际减灾十年”。随后,民政部、经贸部、外交部等十一个部门向国务院提交《关于成立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的请示》。1989年3月,国务院批复,同意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成立。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社会复杂程度低,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的协调要求并不高,只局限在防洪、防疫等领域。强调减灾的政治挂帅、党和政府包揽一切、发动群众自救、拒绝国际援助等是其特征。“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的成立,意味着中国在突发应急事件处理上,从单纯救灾转向救灾与减灾、从封闭救灾模式转向国际合作。
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我国还成立了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务院安委会等议事协调机构。这些机构的建立,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灾害越发具有复杂性与跨界性。可是,这些机构以议事为手段、以协调为目的,且各成员单位存在重叠、交叉,在应对突发事件的时候,有诸多掣肘,在“非典”中暴露无遗。
2003年的“非典”是个教训。当年,中国第一部地方性信息公开法规《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在1月1日生效,但疫情公开落在了流言后面。
直到2003年4月20日时任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北京市市长孟学农被免职,王岐山“救火”担任北京市市长。王岐山上任就主动会见记者、开新闻发布会,甚至邀请WHO的官员在他办公室的隔壁办公,并保证“我知道的你都会知道”。给在场的记者和电视机前的市民留下很深印象的还有这样一句话:人不自信,谁人信之。
信息公开成为“非典”后政府应急管理能力建设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国内新闻发言人制度全面铺开、全国各地涌现出信息公开地方立法热潮。
更大的变化是,受“非典”事件的驱动,我国以综合性为特征的现代应急管理体制开始出现。
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设置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国务院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国务院总值班工作,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三大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随后,省区市、地级市和县级市政府也在办公厅(室)内部设立应急办。
同时,我国开始以应急预案为抓手,以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为基础,构建应急管理法制体系。2007年11月,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施行。截至2010年,全国各级各类预案达240余万件。
就此,我国正式形成了“一案三制” 的应急管理体系——“一案”是指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三制”是指建立健全应急的体制、机制和法制。
特别是在经历了2008年南方雪灾、汶川大地震后,中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驶上快车道,应急管理预案、体制、机制和能力都有了跨越式的进展。
更大的转变是从注重灾后救助转向注重灾前预防,从应对单一灾种转向综合减灾。承担这一转变的平台就是应急管理部——2018年我国整合11个部门的13项职责,组建应急管理部,将五个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与国务院应急办整合,进一步理顺了关系、强化了协调的力量。
这是我国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提升应急管理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应急管理部首任党组书记黄明履新不久就提出“守夜人”概念,表示应急管理部在出现突发情况时应第一时间响应、最快速度出发、有序有力有效应对处置,当好党和人民的“守夜人”。
但突发事件的考验不会停止,也从未停止。2019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既是一项紧迫任务,又是一项长期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