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候车厅,近500个座椅中只有60多个普通座椅,其余的均为按摩椅……连日来,山东泰安高铁站候车厅“近9成座椅为按摩椅”的情况引起了旅客吐槽。被共享按摩椅大军“攻陷”的还有电影院:之前,因不少电影院悄然把普通座椅换成共享按摩椅,还专门放在“黄金观影位”,引发了公众热议。
作为共享经济模式与舒适生活体验嵌合的产物,共享按摩椅怎么就成了“万人嫌”?主要原因不外乎两点:按摩椅本身不“合情”,按摩椅布局不合理。
从共享按摩椅设计运维角度看,很多按摩椅设计上缺乏“普适性”,有的还有明显纰漏: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按摩椅底部的凹凸和按摩枕的突出,会觉得硌得慌,备受诟病的,还有按摩力度没法调节、感觉不适没法中止等问题。许多按摩椅运维上也是重投放轻保养,出现破损无人管,出现异味没人理,导致不少按摩椅安全和卫生状况堪忧,动辄出现隐患和故障。
从共享按摩椅分布情况看,大量按摩椅出现在公共场合,带来的并非“补充”,而是“挤占”:原本公众有普通座椅可以坐,可共享按摩椅“攻城略地”之后,原本设置了普通座椅的位置被按摩椅占据。虽然这些按摩椅也可以成歇脚地,但它的底部跟背部设计让许多人觉得不舒服。由于按摩椅通常比普通座椅更宽更大更占面积,替代之后的座椅数量也会减少。这势必挤占人们原有休息空间。
这次共享按摩椅被口水淹没,核心问题就在于消费者权益被侵犯。很多高铁站按摩椅“鸠占鹊巢”,直接导致候车座位减少;很多电影院在座位上绑定按摩椅压根就不会在购票页面显示,致使观众进了场才知道对应座位是按摩椅。
对高铁站和电影院等公共场所来说,按摩椅不是不能有,但“用户视角”绝对不能没。集结在按摩椅话题上的矛盾,需要从优化空间布局和强化权利保障等层面去求解。
尽管很多人认为共享按摩椅进入公共场所是“过度商业化”,可看待这类现象时应更多地基于市场思维而非道德评判,“商业化”本身未必是关键问题所在。正如机场有普通候机大厅,也有VIP贵宾休息室那样,高铁站、电影院等场地方引入按摩椅,以此来满足多样化需求,也用差异化服务增加收益,只要符合法规规定,就无可厚非。
现实中,确有部分消费者觉得按摩椅方便好用,有的还形成了习惯:电影还没开场,按个一刻钟;排队等位吃饭,按个一刻钟;逛街逛得脚累,按个一刻钟……我就在不排斥共享按摩椅的那拨人之列,平时去商场,家人逛街,我等人期间有时就会在按摩椅上按一阵,按下自身颈椎、卸除几分疲惫,性价比比去专门的按摩店要高很多。
对高铁站和电影院等方面而言,引入共享KTV、共享按摩椅这类商业设施,可以让收益更加多元化;对共享按摩椅商家来讲,此举也能拓展获客渠道和使用场景。
但这并不等于按摩椅想怎么设就怎么设、想设多少就设多少。不论是场地方还是共享按摩椅商家,字典里都不能没有“消费者权益”几个大字。在做相关商业决策时,也不能只顾着自身意愿而忽略消费者意见。
高铁站是有着极强公共属性的基建设施,并非一般的商业主体,能不能引入按摩椅,该引入多少按摩椅,这些都该遵循基本的法定程序,而民情民意显然不该被排斥在程序之外。电影院等虽是商业场所,但在购票环节不提前告知,也是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对诸如此类的场地方来说,满足候车或久坐等需求是其职责所系,若是出现共享按摩椅挤占休息空间且迫使消费者不得不“花钱买座位”的情况,就已涉嫌侵权。
进一步讲,高铁站和电影院等即便要引入共享按摩椅,也该将其作为“商务舱”类的特需服务来布局。它不应该挤占大众的休息场地空间,而应作为必要补充,去满足一部分人的“增值服务需求”。换句话说,共享按摩椅带来的应是“增量供给”,而非“存量替代”。毕竟,有花钱按摩需求的人在所有候车乘客、观影观众中仍是少数。
这就要求高铁站、电影院等场地方和共享按摩椅运营方能担起应有责任:合法合规是基本前提,若是连法律程序都罔顾,连消费者的选择权都架空,显然已属违规操作。在此基础上,在布局上当尽量优化,要避免按摩椅挤占普通座椅该有的位置。
“消费者权益保障”“用户本位”,这些词不该是抽象标榜,理应体现在细节践行中。(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佘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