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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8万买衣服一年不发货不退款,平台不能把消费者当软柿子捏

来源:红星评论     发表时间:2023-11-21

近日,江苏南京的闫女士反映,2022年8月,她花1.8万多元在寺库APP上购买了4件衣服,如今一年过去,对方既不发货,也不给她退款。闫女士表示自己一直打客服电话催促对方,但客服也不说不给她退,就是一直往后拖延,说在审核中,结果现在过去一年多了,退款也没有完成审核。对此,寺库官方客服回应媒体称,目前闫女士的退款正在审核中。此外有多名消费者表示,在该平台购物时遇到过类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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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女士购买的四件衣服。

作为一家奢侈品网购平台,寺库创始人曾表示,要将寺库打造成一家109年的企业。然而,从上述对待消费者的行为来看,不该是百年老店该有的样子。消费者已经付款一年多,既不发货也不退款,哪怕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介入,也只答应等价退还存在一定使用限制的平台换货券,让人既惊讶又无语。也算比较知名的平台,竟然如此无视消费者权益,不顾契约精神,不讲起码诚信,完全看不到平台信誉。

由于寺库平台商品价格通常较高,长时间不发货、不退款,无异于随意占用消费者钱款,还不用支付一分钱利息。而且,寺库此类现象并非个案,已被不少用户投诉。据报道,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黑猫投诉等平台上,与寺库相关的不发货、不退款投诉问题长期居高不下。还有消费者就此向法院起诉,并获得法院判决支持。寺库平台如果依旧我行我素,长期免费占用的消费者货款,汇总起来可能不是一个小数目。

寺库的商誉暴雷,不只体现在消费端。有报道显示,频陷裁员欠薪、拖欠供应商货款等风波且多个官司缠身的寺库,已经多次被申请破产清算,持续经营能力恐怕要打问号。但无论如何,这都不是无视消费者权益的借口。事实上,真正决定寺库死活的,恰恰是消费者。留得消费者在,寺库才有脱离险境的可能。如果把消费者当成“无息债主”甚至免费的提款机,试图通过不发货、不退款的手段获取资金维持经营,可能只会走向另一个极端。

民法典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亦明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寺库长期不发货,不仅应该无条件退款,还应赔偿消费者损失。而消费者也应该积极进行主张,既是消费者,也是监督者,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给了人们充分的监督便利。更多消费者应该善用手中的监督权利,将“生气”的力量转化为行动的力量,才能让某些肆意侵权的商家得不偿失,付出高额的侵权成本。

不可忽视的是,类似长达一年多时间既不发货也不退款现象的存在,折射出一些当前消费者维权的窘境。相比可能获得的维权收益,当事人的经济支出、时间支出、精神损耗可能较高。考虑到个体消费者维权诉讼成本高,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委会等适格主体不妨更多依法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不让消费者成为平台可以随意拿捏的软柿子,是市场经济公正公平原则的应有之义。那些对于退款动辄要审核一年多的平台,也该被监管部门审核审核了。(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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