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清单打破了招标活动中的一些隐形壁垒,让交易项目更加公平公正。”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高兴地说。
据了解,为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新县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新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各交易主体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行为。
2023年向社会公开的《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了招标人35项、 投标人11项、代理机构5项、评标委员会13项、其他主体6项共计70项负面行为。2024年,根据招标投标领域实际情况和优化营商环境最新要求,对《负面清单》予以动态调整,新增5项负面行为,同时,拓宽负面清单覆盖领域,增加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的负面行为26项,进一步消除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负面清单》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负面行为“一单尽列”,为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各方主体划定“红线”,提高了监管的透明度和执行力,有效护航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下一步,中心将会动态更新《负面清单》内容,不断规范招标投标市场主体行为,有效防止排他性、限制性等妨碍公平竞争的隐性壁垒出现。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持续好转,努力创造一个阳光、公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