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延津县劳动仲裁委依法依规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双方经调解最终达成一致,同意以45000元来化解这次纠纷,双方当事人对此特别感激。
该案的起源是田某伟不满意企业辞退,7月30日向延津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公司负责人称,因公司销售的花生捡拾机属于季节性机器,一旦过了季,不销售机器,就不再用人了。因岗位特殊,没有其他适合的岗位,因此将其辞退。但田某伟认为,公司没有征得个人同意就将其辞退,这样做属于违法行为,双方就赔付问题分歧较大。对此,工作人员依法审慎处理该纠纷,努力在双方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为了减轻劳动者的诉累,全面提高劳动纠纷调处效率,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仲裁委工作人员在接到该案件后,迅速进入办案模式。一天内该县劳动仲裁委工作人员多次深入该公司与企业负责人进行调解。7月31日,经过工作人员努力调处,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愿。该案件当日受理,次日结案,做到“快立、快调、快裁、快结”,高效化解劳动争议。
据悉,该县为优化营商环境,建立更加有力的劳动仲裁服务和保障,劳动人事争议实行咨询、投诉、调解、仲裁“一站式”劳动纠纷化解服务,力争破解劳动者“维权难”问题。今年以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100%、调解成功率93%,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王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