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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医保局:“三举措”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回补工作

来源:大河舆情     发表时间:2024-08-23

今年以来,温县医保局“三举措”落实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政策,“真金白银”提升生育保险待遇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负担,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强培训,明确回补范围

采取以会代训形式,开展医疗机构经办人员回补政策培训,明确对市域内参保人员在我县发生的居民生育医疗费进行回补。制作并下发统一的《城乡居民生育费用补报明细表》,涵盖姓名、身份证号、出入院时间、医疗费用总额、统筹已支付、回补金额、银行账号等关键信息,指导医疗机构分类分项认真填报。医保经办机构负责把好“审核关”,对政策范围内的对象予以回补。

 

强待遇,明确保障标准

严格落实回补政策,对自然分娩医疗费高于1000元的,剖宫产医疗费高于2000元的,定额回补200元;自然分娩医疗费在800元-1000元之间的,剖宫产医疗费在1800元-2000元之间的,差额回补;自然分娩医疗费低于800元,剖宫产医疗费低于1800元的不再回补。在确保群众生育待遇“应补尽补”的同时,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强服务,明确回补渠道

对符合回补标准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逐一电话联系,详尽解释惠民政策,详细告知所需材料,精准核对银行账户、费用信息,通过线下手工补差的方式对参保人员实行回补,并对回补资金到账信息进行回访。

截至目前回补1075人次,回补金额达21.49万元。(温县医保局:王艳利 闫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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