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
安徽省定远县公安局于11月15日通报称,11月14日15时49分,我局110接到报警,合新高铁中铁七局项目部施工现场发生一起警情,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经调查,王某某、程某某被该项目部相关人员抢夺手机并限制人身自由,导致王某某右手掌根部轻微受伤。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该项目部的5名违法人员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3日、13日、12日、10日、7日。(11月16日 封面新闻)
在警方通报后,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于11月15日晚发布声明:公司对受伤记者表示深切歉意,并坚决服从定远县公安局对5名违法人员的处理决定。经研究,决定对项目分部经理王某、副经理杨某某、管理人员吴某某实行就地免职;对在此次事件中负有管理责任的四标段党工委书记、指挥长陈某,党工委副书记曲某某也作就地免职处理。同时,公司已启动内部问责程序,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殴打记者的5名涉案人员已归案,相关责任人也被免职,但事情到此就结束了吗?显然不是。这只能算是事件的一个“逗号”,而不是“句号”。目前的处理仅针对“打人”的行为,公司也只是追究了与“殴打记者”相关的管理责任。然而,事件背后更深层次的问题还未被触及,处理结果显得“片段化”和“碎片化”。应当追究的不仅是“打人的人”,需要解决的也绝不仅仅是“殴打记者”这件事。
我们必须明确一个关键问题:记者为什么被打?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要殴打记者?这些才是事件的核心。一句话,更重要的是调查“记者所反映的问题”。殴打记者的行为需要严肃追责,而记者曝光的问题更需要彻查清楚。如果不想让记者白白受伤,就必须确保不仅追责殴打记者的所有相关人员,同时还彻底调查记者冒着生命危险所揭露的问题。
11月12日,新华社《经济参考报》刊发了重磅调查报道《弹性垫层“一割就开”,合新铁路建设材料“以次充好”存安全隐患》。文章揭露,合新铁路(合肥至新沂)的多家施工单位为节省成本,以次充好,违规将“三元乙丙橡胶弹性垫层”偷换为不符合铁路行业标准的“再生胶仿制品”。这些仿冒材料性能远低于设计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中铁七局在声明中表示,一旦核查发现材料质量问题,将依法合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一割就断,一撕就烂”的质量问题,绝不能由企业“自查自纠”草草了事。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尽快深入调查,将所有问题查个水落石出。如此,这起事件虽然令人遗憾,却也可称得上“值得”了。(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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