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农民丰收节”。和妇女节、护士节、儿童节等以特定身份命名的节日一样,“农民丰收节”的设立,也是希望和倡导全社会都来关心和关注农民、农业与农村。
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告一段落但尚未彻底稳定的当下,农业发展较之往年更脆弱,疫情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不小。
一个月前,身在湖北黄冈浠水农村老家的父亲告诉我,家里今年的西瓜大丰收,多得吃不完,最后竟然以五毛钱一斤的价格被村里小卖部老板收购,而当时广州某品牌水果店西瓜的零售价是6.8元/斤。父亲告诉我,现在种田根本不赚钱,他一天到晚干农活,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不算,还购置种子、化肥、农药和除草剂等,经常是连成本都收不回来。
我们需要一个更加热闹和欢腾的“农民节”,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我问父亲:“对于‘农民丰收节’,您最大的心愿是什么?”他沉思了片刻,说:“我希望我种田可以增加我的收入。”
我相信这也是近六亿中国农民的共同心声。是的,乡村振兴成功与否最核心的标准是广大农民的收入是否有大幅的增加。
农民自己生产农产品,但后面的收购、运输、检测、加工、贴牌、广告、营销等众多环节几乎与农民绝缘,所以大钱被别人赚去了,农民就拿一点小钱。
怎么办呢?
确立农民的主体性地位,让农民在农业生产加工和销售链条中占据主导地位,让农民在农业收入分配比例中占据绝大部分。如何确立?核心在于对农民开展专业的知识教育与技能培训,辅以相关优惠政策的配套,让旧时代的传统农民升级为新时代的新型农民。前者的特征是能种田,后者的特征是会种田、懂技术、懂经济、懂市场、懂服务。
在农民主体性地位确立过程中,要警惕两种现象——“资本下乡”和“飞地型产业”。
目前的“资本下乡”更多是以发展城市的逻辑发展农村,在强大的资本及资本运作面前,个体化与分散的农民显得脆弱无力,根本无力与资本进行抗衡,和实现平等公正的谈判。其结果是农民往往处于被动地位,怎么办?农民只有组织起来,联合起来走农业集体化道路,提高农民的组织化水平,才能从根本上夯实农村集体发展的基础,从而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
囿于当地产业基础普遍孱弱,很多地方积极推进招商引资,以低廉的供地价格和极其优惠的政策条件引进外来产业,但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不少外来产业与本地产业缺乏关联性。打个比方,很多地方热衷发展风力发展行业,但融入这种产业门类的门槛太高,当地农民很难有效融入其中,当然就难以从中获益;再如,某些地方热衷于高科技农产品的种植与栽培,问题是当地农民压根不懂,与原有产业基础压根不搭,产业衔接十分困难。这种外来产业经常被称为“飞地型产业”,即像一块飞地一样,与地方基本无关,或关系不大。
所以,我们通常见到的情形是,某地引进一个大的产业,然后当地农民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或协议),获取土地租金,并从事除草、施肥、收割等低技术含量的工作,其收益必然十分有限,相对于外来的企业家、技术与管理工人、销售人员等而言。
对此,我建议导入更多相对吻合地方产业基础的在地性产业或根植性强的产业,让农民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发展实际作用,让农民有实实在在的深度参与感,从而实现增收。
总之,我以为,“农民丰收节”的要义是让农民做主、让农民增收。(作者:姚华松 系广州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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