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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收入分配,将有大变化

来源:大河舆情     发表时间:2020-10-09

9月2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表示,我国将调整土地出让收益城乡分配格局,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集中支持乡村振兴。

此前,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明确提出从“十四五”第一年开始,各省(区、市)要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到“十四五”期末,以省(区、市)为单位核算,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

文件还提供给地方政府两种方案:1.按照当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逐步达到50%以上计提,如果基计提数小于土地出让收入的8%,则按不低于土地出让收入8%计提;2.按照当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逐步达到10%以上计提。 

据统计,2013年至2018年我国土地出让收入累计达28万亿元,扣除成本性支出后,土地出让收益是5.4万亿元,占土地出让收入的19.2%。土地出让支出用于农业农村资金1.85万亿元,仅占土地出让收益的34.4%,占土地出让收入的6.6%。

“相比之下,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城市建设的比例比农村要高得多。”韩俊表示,长期以来,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偏低,是造成农业农村建设投入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要全面促进乡村振兴,需要真刀真枪地干,需要真金白银地投。因此必须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

他表示,最近几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一年达到6、7万亿元,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就相当于“三农”增加了600、700亿元的投入。

他说,这项改革的意义非常重大,可以引导资源要素向乡村流动,是在土地出让收益大蛋糕里多给农村切一块,是城乡利益格局的重要调整,是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

土地出让收入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对于经济不太发达的地区来说,乡村振兴任务是比较重的,但是土地出让收入又不够,会不会出现一些地区计提资金用不完、一些地区不够用的情况?韩俊表示,土地出让收入的分布很不均衡,为此,《意见》允许省级适当统筹,同时中央统筹的资金向部分地区倾斜。

《经济日报》指出,当前,我国面临的关键问题是发展不充分、不平衡。要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农村是不可或缺的关键一环,是扩大内需的重要战略支点。只有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让农业农村发展好,让农民富裕起来,国内大循环才能真正畅通起来。为此,必须让“取之于农”的土地收益,真正“用之于农”。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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