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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首发“男性保护令”:家暴不存在男女“双标”

来源:新京报     发表时间:2019-11-26

  家暴不分男女,在婚姻中,只要身心遭受了来自对方持续的侵害,都有权利申请“隔离”。

  家有“河东狮”,是怎样一种体验?

  “申请法院‘帮忙’让老婆远离我、远离我的父母。”日前,温州苍南县法院矾山法庭发出温州市首例保护男性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一改家暴受害者都是女性的固有印象。

  据当地媒体报道,被保护的男性吴某和老婆林某因常吵架分居;但分居后,林某屡次登门辱骂,甚至一次叫了一帮小兄弟围殴了他;吴某无奈搬到父母家,林某抡着铁锤上门,把老人家中的家具都砸烂了。吴某无奈之下,申请了人身保护令。

  男人也会被女人欺负、遭受家庭暴力,在家庭中沦为被动挨打的角色。无论男女,人身权利受到侵害,都有必要寻求法律救助;但在很多地方,“人身安全保护令”常常被束之高阁,针对男性的,则更是少之又少。

  在当下的婚姻关系中,虽然男女平等已成常识,但很多时候,男方和女方面临的舆论环境仍有不同。以家暴为例,不少人下意识地认为,女性被家暴,多是对方太强悍;而男性被家暴,则是自己太弱、无能。

  也因此,在现实婚姻中,不少男性对婚姻其实很被动,不仅面临诸多压力,也不时受到伤害,但却很少得到关注。女性还有妇联提供关怀和服务,也有专门针对妇女保护的相关法律,在这一方面,男性则显得弱势。

  此番,温州颁发的当地首例男性“保护令”,其实也是婚姻干预机制的及时补位。家暴不分男女,在婚姻中,只要身心遭受了来自对方持续的侵害,都有权利申请被保护,申请与侵害行为“隔离”。对此,外界大可不必“双标”。通过法律来解决,不是懦弱也不是绝情,恰恰是用现代的、理性的方式终结与“河东狮”旷日持久的斗争。

  而在这种“特殊干预机制”之外,也该看到,在婚姻关系当中,男女双方的心理、生理、健康和生存状况等,理应得到同等的重视。

  当然,不否认从总体情况来看,女性仍处于弱势——尤其是在家暴案例中。但理直气壮地保护婚姻中的男性,为他们撑腰,帮助他们建立起健康的两性关系,也是我们这个社会应努力的方向。

  毕竟,关注男性权益,也是对女性的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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