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大河舆情网    当前时间

首页 >  舆论聚焦

制止公共场合吸烟,需要更多人站出来

来源:澎湃新闻评论     发表时间:2021-04-14

1618375313833238.jpg


近日,网友肖女士爆料称,她在四川成都一家火锅店就餐时,因制止邻桌顾客吸烟,被后者言语侮辱,甚至向其泼“火锅油”。此事在网上激起强烈反响,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发声“为每一个主动站出来劝阻吸烟的人点赞。”

看了视频,许多人的感觉是又气愤又无奈。肖女士只是为自己和同行者的健康,争取最起码的权益,其用语也非常理性克制,但对方不仅照抽不误,反而越被劝越变本加厉,言语和姿态极为挑衅,最后一言不合就泼人。整个视频将其蛮横无理,展现得淋漓尽致。

涉事男子一句“公共场合怎么了?”,也暴露了“知而无畏”。早在2009年,成都就规定“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经营场所属于“室内公共场所”之一。今年3月16日,成都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的通知》,重申了“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涉事男子作为本地人,对此规定毫不知晓,只怕说不过去。

1618375343741749.jpg1618375394951366.jpg

肖女士提供的视频截图,涉事男顾客称“公共场合怎么了?你不抽烟,不就代表你不是男人吗”  肖女士 供图


此事也说明,公共场所控烟需要人人参与,但不能完全依仗所有人的自觉。商家的提醒、劝导和执法部门的监管,必不可少。

制止顾客在店内吸烟,商家是第一责任主体。作为顾客的肖女士站出来劝阻,本就反衬出商家的失职。类似情况,现实中并不少见。许多商家在面对顾客吸烟时,常常选择无视,这不仅是惯性思维使然,更有违法成本太低的因素。倘若对于默许顾客吸烟的商家“零容忍”,给予更有力的处罚,其怠慢之心或许会大为收敛。

目前,涉事火锅店承认未禁止吸烟是自身责任,目前店内已加强禁烟管理。涉事餐饮公司对门店罚款5万元,并表示再有下次,则取消其加盟资格。这算是一种亡羊补牢的态度。

但当地警方的处理,引发了一些争议。根据肖女士描述,吸烟者并没有受到处罚,只是被要求赔偿泼污衣物的清洁费用,肖女士一方却被要求向吸烟者道歉。若果真如此,警方做法难免有“和稀泥”嫌疑。执法者如此模糊的态度,无法震慑视规定如无物的吸烟者,不利于公共场所控烟要求的落地。派出所有必要作出回应,给当事人和公众一个说法。

1618375458765477.png


生活中,看到有人在公共场所吸烟,多数人的态度是“忍忍就过去了”,能够站出来较真、制止的人并不多见。也因此,那些打破沉默、敢于站出来的人,应当得到鼓励和声援,不能让他们“孤军奋战”。他们不仅是维护自身利益,也是为公共利益发声。公共场所的其他顾客、商家、执法部门,都要为其撑腰。

对于公共场所吸烟者的惩罚不力,也有法律不明晰的原因。许多地方都规定,违反规定吸烟应当给予治安处罚,但《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此的规定并不明晰。所以,有必要完善法律,让对违规吸烟者的惩罚更明晰一些,更有力一些。

另外,正如中国控制吸烟协会所说,“保护公众免受二手烟的唯一有效办法就是通过立法规定市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从地方立规到全国立法,才能让控烟的“牙齿”更有力,以“无烟中国”实现“健康中国”。(作者|于平)




【上一篇】保障中小学生睡眠,平台必须尽责 | 新京报社论

【下一篇】学生给译著打差评被举报,至于吗?

首页 |大河舆情 |监测中心 |舆论聚焦 |教育产业 |舆情分析 |基层声音 |关于我们

地址: 郑州农业东路 28 号 河南日报报业大厦    电话: 0371-65798560   65851966    联系人: 岳书芳 纪胜楠    邮编: 450000

版权所有  河南日报报业集团 大河舆情网 © 豫ICP备13010437-6号
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