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大河舆情网    当前时间

首页 >  本期看点

法律出台,让带娃有法可依

来源:大河舆情     发表时间:2021-11-02

“子不教,父之过”,这一传统道德理念将上升为法律。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这也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表示,这部法律将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更加充足、有力的法治保障。

众所周知,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是教育事业的三大支柱。不同于后两者,家庭教育具有启蒙性、长期性,往往影响着人的一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钺锋指出,结合家庭教育特点完善家庭教育概念,对于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九派新闻表示,将家庭教育入法,将家庭教育由传统的“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意义深远。

同时也有业内人士评论称,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意味着今后家长要“依法带娃” 。这对于家长来说,是个难题,学会“依法带娃”并不容易。

据全国妇联家庭教育状况调查显示,50%的家长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教育孩子。多数父母存在不同程度的养育焦虑,过于关注学习,缺乏对孩子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的养成和劳动、运动等能力的培养。所以,家长在不断提升自己素质的同时,也要学会“依法带娃”。

《河南日报》刊文指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不仅填补了法律空白,也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了更加充足有力的法律保障,而且要求家长必须强化法律意识,做到“依法带娃”。

当下家庭结构已经发生深刻变化,双职工家庭越来越多,父母没时间陪孩子。尤其是那些留守儿童,一年连父母的面都见不了几次,教育更无从谈起。再加上互联网的发展,社交媒体的普及,在各种社会信息的侵扰下,要是没有家长的干预和引导,孩子只能独自面对成长的困惑,导致性格缺陷、心理障碍甚至三观走偏。

据调查显示,在青少年社会问题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中,家庭教育不当已成为导致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乃至犯罪行为的重要诱因。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中,更需要“依法带娃”。

川观新闻发文指出,孩子教育失败,不仅是一个家庭的问题,也是社会问题。首先“依法带娃”,正是需要家长改变教育理念。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观念应该抛弃,家庭教育不是自己的私事,而是要遵守法律,要依法管教孩子;其次,家长需要不断学习,不仅要学好法律,而且还要学好教育孩子的科学理念。

由此看来,家长要担负起孩子家庭教育的责任,社会各界也需要对家庭教育予以更多的支持,并发挥出更多的协同作用。家长在“依法带娃”的同时,也应该更加理性地面对孩子的成长,将孩子的身心健康、人格健全放在家庭教育的首位,才是真正落实这一法律的正确打开方式。⑥


【上一篇】骗子冒充领导喊下属转账总得逞 一些人的“唯上心态”值得反思

【下一篇】基层闲人,主动闲还是被动闲?

首页 |大河舆情 |监测中心 |舆论聚焦 |教育产业 |舆情分析 |基层声音 |关于我们

地址: 郑州农业东路 28 号 河南日报报业大厦    电话: 0371-65798560   65851966    联系人: 岳书芳 纪胜楠    邮编: 450000

版权所有  河南日报报业集团 大河舆情网 © 豫ICP备13010437-6号
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