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日《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明确,11月1日起,视力残疾人持视力残疾人证、导盲犬工作证可以携带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此举从立法层面和无障碍环境建设高度对残疾人使用辅助犬的权利强化了保障。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特别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平等享有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自主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民生举措,也是践行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是首都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这些年来,视障者携带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受阻的新闻不时被爆出:无论是盲人歌手携带导盲犬入住酒店被拒,还是山西交警莉姐扮演盲人体验生活带导盲犬坐公交被赶,都曾引发舆论对视障人群遭遇的聚焦。这些个案投射出视障人群的现实窘境。
目前,除残疾人群体外,老年人及伤病患者、孕妇、儿童等其他社会成员对无障碍环境的需求持续增长,特别是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立法要面对形势。据北京市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全市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4298590人,占19.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912060人,占13.3%。
在这样的背景下北京市出台《条例》,对于回应民生关切,实现弱有所扶,总结固化实践经验,保障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顺利筹备和举办,彰显包容、开放、文明的城市形象,展现大国首都风采具有重要意义。
无障碍社会服务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提升全社会无障碍服务意识,强化全方位无障碍服务保障,《条例》规定:政务服务和其他公共服务场所应当根据需求,提供无障碍服务;加强突发事件中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的保护;加大无障碍终端设备研发的投入,支持残健融合型无障碍智能终端产品的生产;明确各类升学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和任职考试,应当提供阅卷、书写、助听、唇语等便利,或者由工作人员予以协助;要求组织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参加选举的,应当根据需要提供盲文、大字选票;支持盲文、有声出版物出版和盲文图书馆、图书室、图书角建设;鼓励高等院校、社会团体、文化企业参与无障碍模式的作品制作,扩大无障碍模式的作品供应,在公共文化服务方面提供便利。
值得注意的是,在《条例》“带动”下,公交、地铁等工作人员还以细致的“主动上前搀扶”“全程陪同”等举动,展现了对视障人员的关切。这份主动帮扶的情意颇为暖心,也拉升了社会公共文明的水位。制度背后是人心。当公共服务人员以“上心、走心、贴心”的关怀动作接续法律善意,视障人群也必定会被更暖心的阳光照拂。
对此央视《焦点访谈》主播白岩松曾在国际盲人节那天的节目上表示,一个更有温度的城市,一定会经常诞生有温度的故事,而有温度的城市才是适宜人居住的地方。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