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国家教材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全国教材建设规划和四个教材管理办法 部署推进大中小学教材建设》(下称:管理办法)和《建立健全教材管理制度 提升教材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教育部教材局负责人就教材管理办法答记者问》(下称:答记者问)。
《管理办法》称,日前,国家教材委员会印发《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19-2022年)》,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
在《答记者问》中,针对《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规定哪些学校可以选用境外教材的问题,《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规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开设的普通高中境外课程项目,境内教材确实无法满足教学需要,可选用境外教材,鼓励选用我国出版社翻译出版、影印出版的国外优秀教材。并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选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除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开设的普通高中境外课程项目外不得选用境外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