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据了解,《条例》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与此同时,2005年出台施行的《信访条例》废止。时隔17年,在信访立法被提上日程多年之后,《条例》率先出台,与此前《信访条例》由国务院发布不同,此次条例首次由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
进入新时代之后,我国的社会矛盾发生了变化,信访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翟校义表示,它不是旧《信访条例》简单的修改和升级,由于发布主体的变化,新出台的《条例》既是党内法规也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时强调党的全面领导,形成对党内党外信访工作全面规范的格局,对涉及信访的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监察机关的全覆盖,适应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需要。
红船视觉网发文表示,《条例》的出台有效解决了新时代信访工作遇到的新问题,明确了信访不受理十类等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力度,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于上诉信访的信心,加深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使得党和人民的联系更加紧密,进一步提升了我党治国理政的境界和方法,促进了党和人民的互相团结。
另外,也有业内人士指出,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新时代信访工作这“三个重要”的定位,集中体现了信访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从构建群众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通道,到各级机关单位接访、下访、解决问题的责任,透过《条例》可以清晰看到:信访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相关部门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印发的《条例》规定信访人建议意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贡献的要给予奖励,有助于激发群众建言献策的积极性,提升相关工作的针对性。同时,推诿、敷衍、拖延信访办理将严肃问责,应当作为而不作为将严肃处理等规定,将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倒逼公职人员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把心贴近人民。
信访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做好信访工作,关键在于解决实际问题。一方面,需要按照《条例》明确的不同事项,明确“谁管理,谁负责”,由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及时解决。另一方面,需要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把信访责任压实在群众信访之初,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避免矛盾上行,将小问题拖成大问题。
人民网评刊发评论员文章指出,信访工作曾被称为“天下第一难事”。将《条例》落到实处,用心办好每个信访件,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就一定能化难事为好事,让人民群众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