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该《规定》迅速引发网友的热议,其中,“能下”最受关注,是热议的焦点。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是增强干部队伍生机活力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干部干事创业、勇于担当的重要保障。但长期以来,“能上不能下”问题的存在,导致庸劣者手捧“铁饭碗”、稳坐“铁交椅”,造成干部队伍“稳定”有余、活力不足、责任流失的局面,不仅助长庸懒散浮拖等不正之风,更贻误党和国家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只有用好能上能下的指挥棒,重点解决好“下得来”的问题,才能倒逼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持续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为改革发展注入更多正能量。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是解决“能下”问题,主要是怎样把那些存在一定问题、但还不到严重违纪违法程度的干部调整下来。《规定》聚焦这一问题,一是整合“下的渠道”,突出了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组织调整;二是完善“下的依据”,重点针对近年来从严管理干部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从政治表现、理想信念、斗争精神、政绩观、执行组织纪律、担当作为、能力素质、工作作风、道德品行等方面,完善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5种具体情形;三是规范“下的程序”,明确了有关方面特别是组织(人事)部门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责任;四是调整“下的方式”。增加了如“提前退休”等调整安排方式。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不是为下而下,根本目的是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规定》明确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充分体现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内在要求。加强对“下”的干部跟踪管理,应逐人建档入库,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注意帮助疏导情绪、分析原因。坚持同等要求、同样管理、同步考核,有针对性加强监督问效,让“下”的干部既受惩戒、又受鞭策、更受激励。进一步畅通“下而能上”的渠道,及时开展“复检评估”,对认真吸取教训、工作表现突出的,经组织考察认定后,按照相关规定选拔使用,努力形成干得好能再“上”的良性循环。
《中国青年报》发文指出,畅通“下的渠道”,放水的口子不能小。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惩戒一例则警醒一方。如何落实刚性制度,让执行者有“底气”,被执行者能“服气”,就必须畅通“下的渠道”,一把尺子量到底,进一步明确具体标准、调整程序、配套措施。要结合实际分类施策,严格执行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辞职、职务任期、退休等有关制度规定,畅通干部“下的渠道”。要摒弃“只栽花不拔刺”的思想,不怕当“黑脸包公”,让德不配位、能不配位者下台,让位给更有德行、更有能力的人。
《新民晚报》刊文称,“上”要德才兼备,“下”要警醒反思。健全和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调整下来,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用起来,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就一定能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干部在新征程上奋勇争先、建功立业。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