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颁布新修订的《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内容涵盖以工代赈的计划管理、专项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等,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的规定引发热议,甚至一度出现“排斥先进生产力”的解读。
对此,发改委地区振兴司有关负责同志回应,不用机械是专门针对使用国家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实施的以工代赈项目提出的管理要求,旨在不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发挥以工代赈项目带动就业增收的作用,动员引导更多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尽可能多地为他们发放劳务报酬。
从细则上看,以工代赈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赈济的一项扶持政策。其实细读《办法》,被热议的这条规定是有前置条件的。纳入以工代赈的多是一些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还有一些农业、水利、生态旅游业等服务业发展项目,这些项目多在农村地区实施,更适宜以人力投入为主。
从当下经济发展大背景看,以工代赈组织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锚定的是稳增长这个经济工作的首要目标。以前以工代赈扶持的是贫困地区的贫困县,现在主要帮扶的是一些欠发达地区,目标是失业群体和低收入家庭的就业和收入问题。这既为社会创造财富,又为工程建设者提供短期就业,从而促使其发挥个人潜力获取收入,故而堪称积极的社会共济手段。
在不少人眼里,以工代赈是个极具年代感的词,但实际上,以工代赈就跟供销社一样,从未退出历史舞台。以工代赈政策1984年启动实施,这次是对2014年颁布的《办法》再次作出修订。以工代赈发展到如今还有没有用,要看实效。从已公布的2022年数据可见,各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和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已带动超过500万群众实现就地务工,人均增收超过8000元,对农民就业增收产生了明显效果,充分发挥了“赈”的实效。
中工网发文表示,帮扶并不是直接发钱那么简单,“以工代赈”重在“授人以渔”,不养懒汉。特别是这次新版《办法》明确规定,以工代赈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不仅使受赈济者能够获得当期的劳动收益,还兼有培训的职能,这也体现出新《办法》对以工代赈坚守“赈”的初心,推动受赈济者由“力工”变“技工”、由“零工”变“常工”,掌握了技能还可以参与到其他项目中去,让以工代赈真正成为“造血式”帮扶的“助推器”。
《南方日报》发表评论文章指出,在以工代赈政策利好中,劳动者除获得一定的工作报酬外,还可得到宝贵的技能培训机会,进而助其实现高质量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勤快地工作、有尊严地赚钱,人的价值于一项项利民工程中得以实现、升华。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