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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市场监管局到延津调研地理标志工作

来源:大河舆情     发表时间:2023-02-17

为贯彻落实上级地理标志工作,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工作安排,2月7日,新乡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志海率队到延津调研、指导地理标志产品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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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海一行分别听取了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延津县金粒小麦协会负责人在地理标志产品培育与申报、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具备申报条件的地理标志产品和商标资源、覆盖企业及人口数、产品市场价值及当地政府有无出台相关扶持政策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并就存在问题和困难展开探讨交流。

王志海指出,我市地处平原地带,生物多样性优势突出,农耕文化传承悠久,小麦、花生、大米、红花、胡萝卜等特色产业潜力巨大,只要充分挖掘,每个县区都有可培育、申报的地理标志产品。并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地理标志产品培育相关工作,充分认识地理标志产品对提升地域特色产品发展水平、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地理标志产品的概念和长远意义,争取政策、资金扶持,协调推动各方工作;二是要持续挖掘当地历史悠久具有地方自然特色产品资源,全程跟踪指导特色较鲜明、发展潜力大的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地理标志商标;三是要宣传普及地理标志知识,促使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地理标志产品、商标的发展与保护工作;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企业进一步规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抽查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特色的符合性和一致性,严肃查处假冒地理标志产品以及伪造、冒用专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调研后,调研组就如何延伸“延津小麦”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使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强调,“延津小麦”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对于延津县小麦和小麦制品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充分发挥地理资源和品牌特色,提升地理标志产品开发利用效率,扩大发展规模、做大品牌效应、做强品牌发展,提高地方特色产品附加值,县市场监管局要立足自身职能,积极配合延津县做好“延津小麦”地理标志商标的使用工作,为“延津小麦”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延伸使用、促进地方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努力。

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范文涛,党组成员、副局长冯士钊陪同调研。并承诺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后续监管,积极发挥桥梁作用,把地理标志工作作为打造区域品牌和特色优质产品品牌的重要抓手,加大地理标志产品与地理标志商标的培育宣传力度,助推延津县地理标志工作再上新台阶。(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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