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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员工”怀孕以后遭辞退,企业变脸也太快!

来源:中青评论     发表时间:2023-03-23

近日,湖北经视报道了一起发生在武汉、涉及怀孕员工权益的劳动纠纷事件。据武汉市民万女士介绍,她于2021年3月起入职武汉一家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服务近两年,还在2023年1月获得了优秀员工奖。今年春节过后,她将自己怀孕的消息告诉了公司领导,随即于2月初被人事部门要求降薪调岗。拒绝这一要求后,万女士在2月22日被公司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为由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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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看到这条时间线,有职场经验的人,多少都能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不过,面对记者采访,涉事公司还是给出了“万女士春节期间没有维护网站、一月上班期间违规打开各种网站浏览”等一系列理由,试图合理化其辞退行为。面对公司的解释,万女士指出,自己春节期间向公司请了婚假结婚,上班时浏览网站也是为了查阅工作资料。换言之,公司根本就是在强行找借口裁人。对此,她已经向相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在新闻的评论区,多数网友判断是非的天平明显偏向万女士一边。毕竟,从常理出发,涉事公司很难让人相信:一个在今年1月刚刚拿过“优秀员工奖”的人,仅仅过了一个月就“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成了非裁不可的人。更何况,就算退一万步,万女士真的不能胜任现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公司不得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将其辞退。万女士在被辞退前,已经明确告知领导自己怀孕,公司在这种情况下,依然执着于将其辞退,只能说是明知故犯、“顶风作案”。

尽管这起劳动纠纷尚待仲裁,但于情于理于法,事件中的是非曲直都已十分清晰。涉事公司就算舌灿莲花,拿出再多用以自辩的解释,也无法推翻万女士前脚汇报怀孕,后脚就被辞退的事实。万女士究竟有没有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或许是双方各执一词的“罗生门”。但在舆论场上,这起事件只有“女子怀孕后遭公司辞退”这一个醒目的标签。过去几年,类似事件在各地、各用人单位已经不知上演了多少次,被媒体报道为新闻的也不在少数。每起同类事件背后,都满是孕期女性劳动者的血汗和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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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在辞退孕期女性劳动者时,没有哪家公司会坦白地说:“你怀孕了,我们不想提供孕期待遇,你走吧。”为了实现这个“说不出口”的自私目的,各家公司会想出五花八门的借口与“套路”,试图为其行为披上一件遮羞的外衣。但事实上,这件外衣既堵不住围观群众的悠悠众口,也绕不过劳动法的刚性约束,最终只会沦为自欺欺人、自取其辱的“皇帝新衣”。如果说这种丑态百出的表演有什么意义,那就是这些公司一次次用行动提醒着我们:当代职场对孕期女性的保护远远不足,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依然任重道远。

近年来,“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概念越来越受关注。这一方面是因为随着时代进步,人们对孕妇的人性化关怀水平不断提高,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总和生育率逐年下降,给社会带来了提振新生儿数目的现实压力。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整个社会从上到下全方位的配合,只有让育龄女性充分感受到社会的支持与关心,“鼓励生育”的口号才能落到实处。

纵观全局,要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离不开建设生育友好型职场。年轻人是生育新生儿的主力军,在他们的生活中,职场生活占了很大一块比例。如果职场环境不鼓励年轻人生育,甚至对有意生育、即将生育的劳动者百般刁难,总和生育率自然难以上升。

在许多具体案例中,容易被用人单位“嫌弃”的不仅是孕期女性,许多并未怀孕、甚至没有怀孕计划的女性求职者,都会因为潜在的生育可能性,被HR“另眼相待”。此外,男性劳动者如果在妻子生育前后比较顾家,在单位多请了几天假,也可能遭到上级领导的“敲打”。面对某些公司“不允许女员工入职一年内怀孕”之类的规定,甚至不乏有网友拍手叫好,觉得这样才能防止育龄女性劳动者“占别人的便宜”。这些做法,严重忽视了生育本身的社会价值,如果不能得到纠正,只会让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敢生”“不想生”。

当然,要解决这一类问题,肯定不能只靠用人单位自觉。在现实利益面前,要求各家公司严守道德规范、以社会大局为重,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对此,有关部门还应积极履行政府责任,既要用好社会福利体系,鼓励用人单位善待即将为人父母的员工,也要拿得出雷霆手段,严厉惩处那些违反劳动法规,践踏员工合法权益的单位。唯有软硬兼施、疏堵结合,才能将职场风气引向更理想的方向,进而让整个社会都对孕妇更友好、对新生儿家庭更友好。(撰文/杨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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