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皖新闻报道,近日,有网民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疑似在广西贺州信都镇老街,交警在执勤过程中用警棍将路过电动车车主击倒。此视频在网上传播后,引起不少网民的关注和讨论,不少人质疑“这算不算暴力执法”。
11月30日,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报:“事发后,我支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务督察部门开展调查,涉事的警务人员已停止执行职务,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我支队将进一步强化队伍教育管理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图片来源:@河南商报
官方通报还原了此事始末:11月29日16时许,在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在八步区信都镇开展交通违法整治的时候,一名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的男子逃避检查。面对这一情形,警务人员并没有采取合理的应对措施,而是在拦截中使用警棍并造成二轮车失控,驾驶员因此倒地受伤。
这类事件其实并非首次出现。全国其他地方,也偶有民警不合理、不规范执法的现象。个别民警行为失范的现象,不仅损害了被执法对象的法定权利,也影响了执法部门的公共形象。一些执法对象固然有错在先,但这不是个别民警不规范执法的理由。事实上,只有执法者的做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才能彰显法律的庄严性,并让执法对象感到信服。
从此次涉事单位的回应来看,警方确实意识到了执法过程中的不合理之处,并有意识地加以改进。如何从根源上避免执法过度、执法不当,备受公众关切。
网传监控视频截图 图片来源:@河南商报
在个别警方执法不规范问题的背后,其实是执法者法治意识的淡薄,以及在执法过程中把握“度”的能力欠佳的问题。首先,所有执法者都应该明白,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在督促民众遵纪守法前,执法者自己就得以身作则,按规矩行事。
再者,在民警执法规范方面,近年来,全国不少地方都有明确要求。比如,西安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建立公安执法监管“133”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全市公安机关推行柔性执法工作指引》等文件,提升民警执法工作的规范意识与法治精神。杭州市公安局发布《规范执法执勤指引手册》,在大量细节问题上设定执法标准,规范执法流程。苏州市公安局制定了《全市公安机关业务警种执法监督管理责任工作规定》,要求执法者严格落实公安机关执法责任制,推进执法规范性与公正性的建设。这些文件和要求,都有助于提升民警的执法水平,减少不当执法的发生。
事实上,执法者只有将民众的利益始终放在心上,严格规范执法,才能更好地优化警民关系,改善执法效果。(撰文/黄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