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大河舆情网    当前时间

首页 >  本期看点

身为国家公职人员 不能任性行权、暴力执法

来源:大河舆情     发表时间:2023-12-12

据媒体报道,近日,广西贺州信都镇老街,交警在执勤过程中用警棍将路过电动车车主击倒一事引发关注。11月30日,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报称,事发后,立即组织警务督察部门开展调查,涉事的警务人员已停止执行职务,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对于网友关心的前因后果,通报中提到,11月29日16时许,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在八步区信都镇开展交通违法整治的时候,一名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的男子逃避检查,面对这一情形,警务人员并没有采取合理的应对措施,而是在拦截中使用警棍并造成二轮车失控,驾驶员倒地受伤。

据悉,此前,当地交警部门对媒体解释称:“查车太严了,脾气有点大,年轻人不懂事。”有网友表示,这样的说辞显然没有考虑到不合理、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已经损害了被执法者的权利,影响到了执法部门的形象。

经媒体梳理发现,其实这类事件并非首次出现。全国其他地方,也偶有民警不合理、不规范执法的现象。个别民警行为失范的现象,不仅损害了被执法对象的法定权利,也影响了执法部门的公共形象。

对此,央广网发表观点文章表示,交警排查电动车本是为了维护公共交通安全,如果驾驶员或车辆有问题,交警可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但视频中的交警却直接挥起警棍瞬间击倒车辆伤及驾驶员,如此暴力不是不规范执法而是有违法之嫌。当地交警支队所谓的“查车太严、交警脾气太大、年轻不懂事”等说辞,都不能成为任性行权、暴力执法的理由,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必须依法严肃行使执法权,决不能肆意妄为。

极目新闻刊文指出,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在督促民众遵纪守法前首先,要规范好自己的行为;其次,固然执法对象有错在先,但也应该根据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让其意识到违法行为可能对其自身造成的危害,而不是靠“脾气”执法。

此事件也折射出个别基层民警法治意识淡薄。如何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应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同时,对于不规范的执法行为,执法机关要敢于整顿、整改,同时要及时公开处理结果。只有将民众利益放在首位,让执法过程公开、透明,才能优化警民关系,提高执法效果。

此外,中国青年报公众号发表评论文章认为,只有执法者的做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才能彰显法律的庄严性,并让执法对象感到信服。(王一)


【上一篇】“社区嵌入式服务”:家门口,好服务

【下一篇】1个正式工背后1.8个临时工,困局如何解?

首页 |大河舆情 |监测中心 |舆论聚焦 |教育产业 |舆情分析 |基层声音 |关于我们

地址: 郑州农业东路 28 号 河南日报报业大厦    电话: 0371-65798560   65851966    联系人: 岳书芳 纪胜楠    邮编: 450000

版权所有  河南日报报业集团 大河舆情网 © 豫ICP备13010437-6号
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