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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现实上演: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来源:大河舆情     发表时间:2024-04-15

据澎湃新闻报道,3月31日晚,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小超(化名)与两名男同学在校园内检查学生订外卖的情况时,发现校园外有三名醉酒男子正隔着栅栏对一名拿外卖的女生进行语言上的戏弄。了解情况后,小超与三名醉酒男发生了口角,在酒精的不断催化下,三名社会人士怒气上头,不顾校园安保人员的劝阻,强行闯入校园与小超等人发生拳脚矛盾。其中一名男子掐住了小超的脖子,让小超呼吸困难,在极强的求生意识下,小超挥拳反击,逃脱束缚,但同时,该男子头部着地受伤。当晚,在警方组织交涉中,双方都表示不想把事闹大,均同意签署谅解书,但在4月1日,小超父亲收到了警方的拘留通知书,小超被刑事拘留。

这与不久前上映的电影《第二十条》何其相似。事件还未结束,大众的反应像是淤积了一口气,对当下案件的发展不买账。小超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公众期待一个准确的答案。

在处理社会矛盾、解决纠纷时,从合适的时机,及时介入对社会影响较大的事件,能正确、妥善处理同时公开解释,对群众的期待负责,这是考验管理能力的必修课,也是基本的标准。拔除群众心中的刺,经受起群众的检验。当案件发展被全国关注,那么它就不仅仅是一件正在被侦破、调查的事件,更是一个地区文化、能力、作风的缩影,是成为破坏地区发展的“洪水猛兽”,还是像“成都迪士尼”一样,向大众传递凉山地区最朴素的情感?

正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信息传播的地域局限已被打破,大众很容易因一个地区的“出圈”事件而形成刻板影响,当社会对某一群体、地域产生惯性认识,是很难被扭转的,甚至有可能上升到公共危机的高度。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防卫过当应当同时具备“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法律要保障正义者的利益,为真善美的延续提供可为的支持,切莫让社会冷漠,淡化人们内心的侠义之心。

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过失伤人,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相信专业人士会给出理性的建议,做出公平的评判。阳光总会透过裂缝,阴霾终究会被驱散。


作者:魏喆(河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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