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由河南周口市民拍摄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一队约有上百人规模的人群步履整齐、态度昂扬,一边喊着号子,一边浩浩荡荡地走在马路中央。不明就里的人,可能会以为这是有关部门特地安排的仪仗队伍。但事实上,这是部分当地市民自发组成的“健走团”。
据爆料者透露,每天早上不到6点,这支队伍就会占据本应正常通车的马路,其占路行为与震天响的口号、喇叭声,令不少住在附近的居民苦不堪言。视频发出后,很快就在网上引发了普遍的共鸣。许多住在其他城市的网友,都表示本地同样有类似现象发生。与此同时,周口市城管部门也注意到了相关舆情的存在,表示这种“健走团”具有流动性,因此较难管理,但公众可以向城管部门举报噪音扰民,城管也会为此展开调查,找到当事组织协商处理。
各地市民的普遍困扰,与城管部门的回应,其实蕴含着同一种微妙的情绪,这种情绪的名字就是“无奈”。普通市民的无奈,在于各种“健走团”“暴走团”从来都是参与者众多,受到滋扰的人很难形成同样规模的组织,与对方正经理论;有关部门的无奈,则在于类似组织颇有几分“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架势,就算对扰民、占路的特定团体加以处罚,要求其暂时停止活动,很快也会有人以其他名目组织起新的队伍。
其实,“健走”也好,“暴走”也罢,锻炼身体这件事并没有什么罪过可言。参与“健走”或“暴走”的市民,其初衷无非是通过步行提高个人身体素质,各级法律法规也从未禁止过相关活动的展开。然而,这类团体之所以总是引发公众反感,原因便在于:他们常常为了自己的诉求,侵犯其他市民的合法权益。
“健走团”成员的健身需求,自然有其正当、合理的一面,但普通市民正常使用公路、不被噪音滋扰的权利,同样是正当、合理的诉求。从这个角度上看,这类矛盾与冲突的本质,其实是多种正当诉求难以兼容导致的结果。事实上,并非每个地方的“健走团”都会如此扰民,如果一个城市有足够的专门空间可供市民集体“健走”,这些团体自然不会把他们的活动搬到大马路上举行。
面对“健走团扰民”这种具备一定“群众基础”的不良现象,有关部门还应牢记“宜疏不宜堵”的传统智慧。让执法者疲于奔命,终日与组织“健走”的大爷大妈们较真,终究只是扬汤止沸的治标之策。只有通过合理的市政规划,让需要健身的市民拥有足够广阔的公共体育空间,而不至于与其他市民争抢路权,才能最终让这些“健走团”不再出现于闹市区。要做到这一点,远远不是一个部门单独发力就能实现的目标,而需要多个部门的协调与配合。
当然,寻求在长远上“治本”,并不等于放弃“治标”。像周口这则视频中的“健走团”这样,以如此大的规模占据公路,显然已经突破了交通法规的底线。对此,当地交警部门还应及时反应,至少将“健走团”劝离行车区域,避免恶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也希望有朝一日,这样的问题能得到最终解决,让有不同需求的市民都能各得其所,而不至于“互相眼红”。 (杨鑫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