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秋天的第一杯奶茶”突然成为网上最热新词。企查查APP显示,9月24日,一家名为“潢川县秋天第一杯奶茶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姚磊,经营范围为奶茶制作销售,住所位于河南省信阳市。与此同时,国内还有多家公司以“秋天的第一杯奶茶”的名称预查通过。(9月27日《都市晨报》)
“秋天的第一杯奶茶”,火的不要不要的。借助网络火爆,一家名为“潢川县秋天第一杯奶茶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成立了。可以说,这是第一家与“秋天的第一杯奶茶”攀上亲戚的企业。不仅如此,还有继续跟进者,国内还有多家公司以“秋天的第一杯奶茶”的名称预查通过。可以预见的是,除了这些用“秋天的第一杯奶茶”注册公司的,还会有人去抢注“秋天第一杯奶茶”的商标。
注册“秋天第一杯奶茶”,既有好的层面,也有不好的层面。好的层面是,这说明商业意识越来越浓烈,知道抓住“市场的兴奋点”,知道抓住商业的火热点。比如,注册“秋天第一杯奶茶”的“潢川县秋天第一杯奶茶有限公司”就是这种情况。
但是,在看到注册“秋天第一杯奶茶”好的层面的同时,也需要看到其中不好的一面。注册“秋天第一杯奶茶”公司,是不是抢注行为?或者进一步说是不是属于“恶意抢注”行为。“秋天的第一杯奶茶”是个火热词儿,也是短短几天时间就进入社会热点的词儿。“秋天第一杯奶茶”一定有“原创作者”,虽然目前还不知道“原创作者”是谁,可是 “原创作者”只能有一个人,也就是第一个在抖音上发布“秋天的第一杯奶茶”信息的人。或许就连这个“原创作者”自己都没有想到自己的随手一发竟然能成为舆论焦点。严格意义上来说,“秋天的第一杯奶茶”这句话真正的拥有者就是“原创作者”,这么多企业,这么多个人纷纷申请注册“秋天的第一杯奶茶”作为公司名称,作为产品名称,甚至是作为商标,是不是也有“抢注”甚至是“恶意抢注”的嫌疑?
即便,“抢先注册”在法律层面来说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从情理层面来说也是存在问题的。因为“原创作者”只能有一个人,“原创作者”没有申请注册,其他人的申请注册,就犹如是“盗用了他人的成果”。打个比方说,中央电视台没有注册“中央电视台”的商标,其他人可以随意注册吗!就像“少林寺”商标,少林寺一下子就注册了666个商标,这何尝不是一种无奈。
退一步说,即便纷纷注册“秋天的第一杯奶茶”不存在任何问题,这种“蹭热点”式的商业行为也并不是长久之计,最终企业的发展还是需要依靠口碑,依靠诚信,依靠智慧。 (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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