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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办张电子学生证,学校这般乱收费并不“智慧”| 新京报快评

来源:新京报评论     发表时间:2021-09-26

据新京报报道,9月17日,山西运城学生家长反映称,运康中学强制学生办电子学生证,学校方面也证实,该证系校方与运城电信公司合作推广,全校2900名学生中已有约2100名办证,每人收300元办证费。学校举办人、运城市住建投资建设公司董事长则表示,此事并非强迫。而运城市教育局表示,电子学生证自愿办理,不许收费。

教育乱收费是一个公众高度关注的敏感话题。尽管校方表示系学生“自愿”购买,但家长表示,学生吃饭喝水都要刷电子学生证。倘若属实,学校难逃变相强制之嫌。而此类事情也并非个例,理应放在智慧校园建设的潮流中审视。

电子学生证是一种智能硬件,记录着学生在校身份信息,比如说姓名、班级、学号等,同时也可以作为学生某些信息的感知入口,如位置、考勤等,便捷学生在校生活的同时,也能绑定手机,解决家长与孩子的通话需求。基于其诸多便利,学校纷纷大力推广电子学生证。

在“互联网+”时代,借助科技的力量为教育教学服务,当然无可厚非。但是,智慧校园的推进却不能乱了章法。通常情况下,必须遵循自愿和惠民两大原则。

运康中学收学生300元办电子学生证,不仅有悖自愿原则,其收费本身也很值得商榷。尤其是,报道中,该校负责人还承认,使用该证的每个学生每月还需缴纳19元月租费,此项费用尚需学校予以进一步解释。

智慧校园建设中,屡屡闹出乱收费幺蛾子。比如,去年11月,浙江嘉兴爆出多所学校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指定品牌的平板电脑,违规收取教辅软件服务费,甚至以是否购买平板电脑为依据分班。在国务院办公厅的督查下,嘉兴有关方面才进行了整改,清退了相关费用。

打着“自愿”之名行强制之实,隔三岔五发生违规事件,也警示智慧校园建设过程中,监管不能缺位。除了事后追责之外,相关监管更应前置,在审批环节严格控制,未经教育局批准,学校不得擅自推进涉及收费的任何项目,智慧校园的建设方能行稳致远。


作者丨胡欣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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