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中央纪委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首次从制度层面构建起日常评查、全面评查、专项评查三位一体推进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保障和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质量。
根据《意见》要求,评查工作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统一组织实施,案件审理部门具体牵头,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要做实做细日常评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派出纪检监察工委结合报批、备案案件等审理工作同步开展评查并及时通报反馈;要定期开展全面评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5年实现对派驻机构、派出机构和下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评查全覆盖;要针对性开展专项评查,对重点领域、特定案件或者一段时期内影响案件质量的突出问题开展评查,深入查找问题、分析成因、提出对策、督促整改。
《意见》的印发有两大背景。首先是落实高层对于“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的部署要求。
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中央纪委书记李希作工作报告。在部署2023年工作时,李希指出,要不断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研究修订党纪处分条例,健全监督执纪执法操作规程,完善办案程序衔接机制,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
《意见》便是落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是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的重要手段。
第二个背景是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
李希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要扎实开展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
2月24日,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召开,李希在会上部署工作。李希指出,要以最鲜明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果断的行动坚决查处“两面人”、坚决防治“灯下黑”,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要清仓起底全面处置线索,刀刃向己主动说清问题,严肃认真坚决清理门户,动真碰硬重点推进整改。
随后,《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发解读文章称,要扎扎实实开展教育整顿,以彻底自我革命精神打造纪检监察铁军。要强化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纪检监察机关权力正确行使。
《意见》的印发,正是强化内部监督和制约的举措之一。
此外,《意见》指出,要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法。坚持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管理规范、执行到位为基本标准;成立评查组,采取评分制,通过审阅案卷、现场访谈等方式对案件质量进行审核并量化评分,经集体讨论后,分别评定为优秀案件、合格案件、瑕疵案件和不合格案件4个等次。充分发挥评查引导作用,对被评查单位积极履行职责,有效解决案件质量问题,以及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情形予以加分;对被评查单位经评查反馈后未整改到位,再次出现同类质量问题的情形从重予以扣分。对案件质量整体水平较高的单位予以表扬;对案件质量普遍较低的单位予以批评。同时,探索建立案件质量评查专项档案,将有关情况作为对被评查单位及其部门、人员开展日常监督管理、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文指出,实践中,如何规范高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应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明晰可预期规范化评查标准;第二,构建多部门协同联动评查机制;第三,健全全方位实效性评查体系;第四,深化长效性评查结果运用深化长效性评查结果运用。④
(综合自新华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