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有网友在微博发布聊天截图称,有人在群里发布《禁止栽种蔬菜瓜果倡议》,称按照国家创建诗画鄠邑品质新区、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严禁各位村民在自家房前屋后种植带藤类、插杆类蔬菜,如黄瓜、西红柿、丝瓜、北瓜、西葫芦等。村委将安排专人进行检查,一经发现直接进行拆除。望各位村民相互转告。事发后,陕西西安市鄠邑区立即对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要求韩村村委会纠正不当倡议,同时对村干部批评教育,要求举一反三,增强服务群众的工作水平。
村里“一桩小事”,竟然登上微博热搜,这大概是当地村干部没有想到的。但“这桩小事”却真真切切反映出老百姓的痛点,凸显了基层治理与民生诉求之间存在的失衡。
创建文明城市,是一个完善社会治理的过程。城市需要文明,文明需要共建,这是整个社会都认同的观点。但创建文明的理念和宗旨是创建为民、创建惠民,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很显然是以“人民”为中心,需要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面子”,更需要让人舒心、幸福的“里子”。像这样“禁种瓜果蔬菜”的拔高要求,可能是好心办坏事,也可能是急功近利,但都是对相关政策和标准的误读曲解和执行过度。
近年来,类似的情况并非鲜见。1平方米内灰尘超过5克环卫工就有可能被罚款,多地城管挨家挨户撕春联,孩子在店门口写作业被城管执法收走课桌……一些地方社会治理水平的低下,以及由此引发的公众心理抵触,很大程度上源于那些冷冰冰的“禁止”太多,那些“一刀切”式的政令盛行。
不久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提出“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等要求,这恰恰是对一些基层治理脱离实际和极端思维的警示。
《中国妇女报》发文认为,在基层治理中,那些让群众觉得“离谱”“过分”“难以理解”的举措,一定不是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倾听呼声后的理性之举,而尊重群众意见与民生需求,始终是应该坚守的底线。
安徽网发文认为,对不合理也不合情的“禁种蔬菜瓜果”倡议,不能止于及时叫停,还必须从根源上查找这一问题出现的直接或间接原因,并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加以杜绝。否则,治标不治本,类似问题还会变着法地以其他方式出现,事倍功半。不管是对当地,抑或是其他地方,这都有很强的警示意义。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