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上,张军特别提及去年终审宣判的“牟林翰凌辱包丽案”,传递出了坚决打击婚内婚外各种形式家暴、虐待犯罪的的司法信号。
最高法工作报告提到:牟林翰凌辱同居女友致其自杀,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确立了婚前同居施暴须以家庭成员承担刑事责任的司法规则。此外,报告还显示:2023年,最高法发布两批反家暴典型案例,对以“爱”之名家暴未成年人、离异后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予以司法规制。明确恋爱、同居遭遇对方暴力,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发出各类人身安全保护令5695份,同比增长41.5%。
案发至今,这起令人发指的虐待案件,已在公众视野中停留四年有余。2019年10月,北大女生包丽(化名)因受男友牟林翰凌辱折磨而自杀。事件经由受害者亲友及媒体曝光后,牟林翰起初仅被取消推免读研资格,直到大半年后,才在2020年6月被公安机关拘捕。此后,针对此案的调查、审理工作持续了三年之久。2023年6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牟林翰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支付赔偿金73万余元,牟林翰上诉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7月终审维持原判。
对包丽的家人而言,他们这些年来,走过的是一条漫长、坎坷的维权之路。早在案发之初,就有多名法律专业人士表示:虽然牟林翰的行为涉嫌虐待罪,但就当时的情况与证据而言,追究牟林翰的刑事责任难度很大。经年累月的调查和审理,一方面说明这起案件的具体案情较为复杂,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在本案引发关注之前,法律界对于如何给非家庭成员关系中的精神虐待问题定性,并没有清晰、明确的共识。
从公众的朴素正义感出发,牟林翰对同居女友反复实施高频次、长时间、持续性的辱骂行为,无疑性质极其恶劣,是典型的精神虐待。早在警方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之前,他就已经臭名昭著。但在当时,人们一方面不敢断言牟林翰的行为与包丽自杀是否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另一方面也因为两人并非婚姻关系,难以认定牟林翰犯有虐待罪。在情、理、法之间,司法机关本着对法治负责、对正义负责的态度,谨慎地找到了恰当的平衡点,一方面认定牟林翰长期的精神打压行为造成了受害者的自杀风险,且对自己制造的风险状态视而不见,另一方面认定二人之间的共同居住等行为构成了实质上的家庭成员关系,牟林翰符合虐待罪的犯罪主体要件,最终让牟林翰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本案尘埃落定,不仅让牟林翰付出了应有的代价,给了无辜受害的包丽一个交代,也让所有关心此事、希望亲密关系中的弱者得到保护的人得到了他们期待已久的正义。如今,最高法工作报告提及本案,更为其赋予了标志性意义,确立了婚前同居施暴须以家庭成员承担刑事责任的司法规则。这不仅消灭了那些凌辱、虐待恋爱对象的人为自己狡辩、脱罪的空间,也为所有婚前同居关系加上了一重法律的保护,使亲密关系不至于动辄“致命”、变得更加安全。
正如最高法工作报告所言:“社会在发展,司法须前行。”今时今日,各种社会趋势、社会现象不断给司法工作提出新的挑战,公众对法治建设的期待,也随着社会经济与观念水平的进步逐渐提升。要让正义之光普照到社会的每个角落,司法机关还需不断发现问题,并以法治的思路和手段解决问题,如此才能让所有守法公民得到充分保护,感受到真正的安全。(撰文/杨鑫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