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消协发布“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对10月20日—11月15日期间相关消费维权情况进行网络大数据舆情分析。报告认为,在此期间的消费负面信息主要集中在直播带货、不合理规则两个方面,其中汪涵、李雪琴直播带货“翻车”和李佳琦直播间“买完不让换”等被“点名”。
无独有偶,主播“辛巴”团队在直播间销售的即食燕窝疑似糖水一事也持续发酵。有打假人士在对相关产品检测后,进一步引发质疑,有关产品真假、售后维权等问题,仍在进一步核实及解决过程中。
近来,直播带货引发一系列“流量造假”“产品售假”等问题,暴露了行业发展的乱象,也凸显了直播经济的短板。无论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还是从营造健康消费环境,或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角度,都不应让直播带货任性狂奔,回归健康轨道才能平稳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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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意味着利益,更代表着能力。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特别是对知名人士、头部主播来说,代表着“顶级流量”,在选品质量、风险管理上应有更高要求,在满足消费者需求、带动行业发展上应有更高追求。事实证明,只顾眼前利润、一时利益,不确保产品质量过关、不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迟早会在人们用脚投票中“跌落神坛”,被市场所遗弃。
当然,流量无罪,“唯流量是图”要审慎。在流量支撑下,消费热情、市场繁荣令人欣喜。但是,我们需要真实、可靠、准确的流量数据与消费数据。然而,一些平台、一些主播以“虚假流量”制造“虚假繁荣”,对消费者形成错误引导,这是一种欺骗。更甚者,流量造假、销售数据注水、恶意刷单等,形成了一条产业链,既有直播平台、直播间的“自我设计”,也有同行之间的“恶性竞争”,可谓是带歪了直播经济的节奏,污染了直播行业的生态。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利计、从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虑,对造假行为应该零容忍、对造假产业应该严打击。
更好规范直播带货,必须多方合力、久久为功。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在线直播行业用户规模已达5.04亿人,2020年有望达到5.26亿人。正在拔节生长的直播行业,需要适时地“墩墩苗”“除除草”。从平台备案许可,到主播实名制认证;从建立直播内容审核制度,到履行内容日志信息留存要求;从《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扎紧安全的篱笆,到消协、律师等为消费者挺直维权的腰杆……一些政策落地落实,各方行动走深走实,为培育良好直播经济生态施肥灭害。面向未来,直播经济需要装上更灵敏的“监视器”,直播流量有必要用上更细密的“过滤器”。
无论制度如何严密,落地落实离不开每位参与者的努力。特别是作为第一责任人的网络主播,更应秉持职业操守、提升业务水平、健全操作流程,让流量成为成就事业、造福社会的载舟之水。守护好自己的商业信用,才能赢得消费者信任,赢得直播经济的美好未来。 (杨翘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