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是现代政府建设的大趋势,也是现代行政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据不完全统计,全球近200个主权国家中,有102个国家出台了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
在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逐步推行,并自十八大加速推进以来,政务公开对于民主政治和公共利益的价值已获广泛认同。尤其是最近几年,政务公开的范围、方式、措施以及深度和广度都在不断扩展,制度化、法治化程度有了很大的提升。在《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还突出强调要通过政务公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政务公开本就是因民而设、为民而行的具体举措,为何还要强调“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有媒体刊文指出,原因在于,相较过去有些地方所存在的“密室政治”、权力暗中运行等,政务公开可能损害一些腐败官员的既得利益。在推行政务公开的过程中,遇上一些阻力,出现明遵实违、明开暗闭等情形也就并不为怪了。这就是为什么在有些地方,政务好像是“公开”了,但民众的满意率却不高,获得感也不强的原因。有些民众甚至用“关心的没公开,公开的不关心”来调侃个别地方政务公开的虚置。
其实,政务公开通过三十多年的实践,已然到了深水区,理当跳出启动阶段和初创阶段的“试行”和“观望”。就政务公开本身而言,这种变化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新阶段的政务公开,正在完成从偏重政府信息公开到政务运行全过程公开的跨越。这就是“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该公开的应该全部公开”。
其二,新阶段的政务公开,还应完成从单向度公开到双向公开良性互动的跨越。公开本就是“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就不能“只公布不回应、只告知不说明”。没有交流互动,政务公开就成了“为公开而公开”;没有监督权和知情权的配合,政务公开就成了“稻草人”和“花架子”。
已进入“深水区”的政务公开,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找准重点难点,聚焦重点难点。通过不断优化公开内容和公开程序,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以确保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得到切实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