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登一则通报显示,在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村居干部“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上,钱家湾村原党委书记何某就自己提议安排制作“阴阳表”,私分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工作补助作出深刻检讨。
据调查显示,本应该用于村民无害化厕所改造补助费用,却被村干部以“阴阳表”的形式,一份按每户50元的标准全额发放给12名社长;另一份,则按每户20元的标准,交12名社长本人签字领取。如此一来,就产生了每户30元的厕改补助“差额”最终落入个人腰包。这不仅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农民心中的形象,也让党的惠农政策成了“空中楼阁”。从这个角度看,让涉农资金和监督“同频”,把惩治和预防惠农领域的职务犯罪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可谓意义重大。
近年来,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日臻完善,各种专项资金进入农村和农业领域。但由于监管没有及时跟进,一些基层干部钻了手中的权力及信息不对称的空子,或克扣、截留本用于扶贫、救灾的专项资金,或雁过拔毛、贪污挪用、侵占私分,或失职渎职、违规操作,致使惠农资金“跑冒滴漏”。
可见,得加强制度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简单来说,涉农资金被挤占、挪用、违规使用的实质是权力的滥用,而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保证涉农资金安全运行的核心。不可否认,现实中在建设性资金和涉农建设项目下达后,个别基层干部变“红了眼”,打起了心里的“小九九”,利用手中掌握的“财权”,变公款为私款,监守自盗。为此完善相关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或许就能减少“牛栏关猫”的尴尬。
有专家表示,把涉农资金的使用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就便于广大群众知情和监督,让“透明账”进一步变成“明白账”。这样才能有效规避在资金和项目安排上呈现出的随意性、盲目性,同时减少干部产生违纪违法行为心思。保证涉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同时,能实时得到动态监管,将扶贫资金送到最需要的人手里,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
《重庆日报》刊文指出,以案为鉴,牢守底线。在区纪委监委督促下,木洞镇举一反三,深入开展“以案四说”,就全镇厕改补助发放情况开展全面清理排查,针对厕改补助发放不及时、非领取人代为签字等问题,须制定详细整改方案,责令各村逐条整改落实,确保厕改补助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同时,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工作补助使用办法,严把申报关、审核关,坚决防止财务审核走过场、走形式,并加强对村居干部的警示教育,着力提升村居干部廉洁意识,做到警钟长鸣,扎实为民办好事办实事。
红网表示,强化监督检查,促使扶贫资金安全到位。只有强化审计职能,实行全程监管,监督关口前移,加强源头监管,通过完善“公示”制度,才能避免“暗箱操作”,在打防结合中使涉农职务犯罪从源头上、制度上、机制上得到有效遏制。⑥